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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假日办和旅游局就做好中秋国庆旅游工作发文要求 严防安全事故 确保稳定平安 通知要求,为确保旅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,市区县旅游局及相关单位对全市旅游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。在市旅游协会和丽江市诚信旅游监理公司的协助配合下,市旅游局负责对城区的宾馆(饭店)、景区(点)、旅游购物店、旅游演艺场所、旅游餐馆、旅游车公司等进行检查;古城区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民居客栈、骑马场以及观音峡、木府等旅游场所进行检查,同时加大对古城景区周围、机场等区域拉客、喊客行为的打击力度,加大对古城内非法散客接待点、商铺、酒吧、客栈非法从事旅游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;玉龙县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内的虎跳峡、石鼓、拉市等景区及景区内的购物店、骑马场、探险、漂流等经营场所的检查,加强非法拉客、喊客现象突出区域、路段的巡逻、执法,同时加强辖区内旅游服务马队的经营管理;宁蒗县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宾馆(饭店)、民居客栈、景区(点)、旅游购物店、旅游演艺场所、旅游餐馆、旅游车辆等进行检查。此次安全大检查要求在不遗漏、不留死角的排查基础上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、旅游住宿设施、旅游景区、旅游餐饮场所、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、旅游节庆活动、旅游包车、旅游场所内专用车辆等游客密集场所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。 通知还要求,在中秋国庆节期间,一是要抓好旅游交通安全,在节前对旅游汽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抓好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、禁止疲劳驾车、带病驾车、实行车况运行报告制度;二是要抓好食品卫生、消防等基础安全工作,严把食品进货关、保存关、制作关,不得采购变质、劣质食品提供给游客、杜绝因食品卫生安全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;三是加强旅游景区(点)的安全管理工作;三是要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;切实加强治安安全工作,绝不允许出现使用引诱、胁迫、敲诈等手段欺宰游客的现象。(和世民) |